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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已进入汛期,暑期即将来临,为做好暑(汛)期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暑(汛)期安全防范措施 局属各单位、业务主管科室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重点领域防范应对。一是要求旅游景区(含非 A 级旅游景区)加强临水、临崖等涉险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要加密巡视巡查频次,完善警示标识、防护设施、急疏散通道线路、避险安置区域。按照预警等级,第一时间采取关停游乐设施、关闭景区、疏散游客等措施。二是要求旅行社密切关注汛情预报,加强风险评估,合理规划团队旅游路线,根据灾害天气和突发汛情等紧急情况,及时调整团队旅游行程。三是指导各级公共文化场所备足防汛物资,加强降雨过程中的巡视巡查,对容易进水的建筑出入口、通道等部位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四是加强文博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工地、不可移动文物等场所的巡查维护,及时采取关闭、支护、加固、苫盖等针对性措施。五是有针对性地增加游客安全提示提醒,及时发布旅游预警信息,多方式、多渠道引导游客根据天气情况调整行程、错峰出行,不前往未正式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增强游客安全防范意识。六是储备充足防汛物资,各景区景点要深刻汲取近年来防汛抢险教训,根据防汛工作实际,抓紧补充储备防汛物资,尤其是一些关键重 要物资要数量充足、质量可靠、使用便捷。确保关键时刻能拿得出、运得到、用得上。 二、深入开展涉水旅游项目安全专项排查 业务主管科室要加强对辖区内涉水旅游项目督导检查工作,对管理范围内涉水项目、涉水区域等位置的溺水安全隐患进行逐一排查。引导游客汛期尽量避免高危水上或亲水项目,避免游客接近水域等。全面加强防护措施和救护措施,在人员集中尤其是中小学生常去的水域要设置标明水深情况及“禁止下水”的明显标识,排查防护措施是否设置到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刻禁止游客靠近,并立即整改。建立管理队伍,每日巡查涉水位置并填写巡查台账,确保巡查防范全覆盖,确保及时制止游客接近水边或有危险行为,重点检查载客 10 人以上游船,严格检查船舶救生衣、消防器材等。同时,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强防汛应急值守工作,发现隐患即刻上报。 三、强化露营地、房车营地安全风险管控 业务主管科室要严格排查属地内各类露营、房车营地项目,核查选址安全性,严禁在河滩、行洪道、泄洪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受山洪威胁的低洼地带、易遭雷击的开阔区域等危险地带设置露营区或停放房车。检查营地内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是否安全可靠;防雷、防风、防洪设施是否完备;安全警示标识是否清晰醒目;是否建立有效的极端天气(暴雨、大风、雷电、洪水)预警信息接收和传递机制。压实露营地、房车营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要求经营者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劝阻游客在危险区域活动;明确应急疏散预案和避险路线,并告知游客;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如救生圈、绳索、通讯设备)和人员。经营单位必须在游客入住或进入前,进行充分的安全告知和风险提示,明确禁止事项和应急避险措施。对非文旅行业监管范围内的露营地、房车营地项目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议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发送安全提示函。 四、开展应急演练,防范突发事件 局属各单位、业务主管科室要组织属地内所有旅游景区(包含非 A 级旅游景区)、重点文博场馆、高风险旅游项目(含游船、大型游乐设施、热门露营基地等)经营单位,务必组织开展一次针对性强、实战化的应急演练。演练要聚焦汛期和暑期特点,重点模拟突发暴雨、游客落水、设施故障、人员踩踏、火灾、紧急疏散等场景,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磨合应急指挥机制,锻炼应急救援队伍,提升一线员工和游客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同时要结合本次演练情况,立即对现有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等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评估和修订完善,确保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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