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和《河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霸州市硬笔书法协会变更。具体变更内容为:
法定代表人由“张书宝”变更为“霍全乐”。
霸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