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办),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霸州市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霸州市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廊坊市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以更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保障全市中心工作,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1.紧紧围绕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深化信息公开,聚焦扩大投资、项目引进、提振消费、京津冀协同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改革开放、推动惠企纾困、统筹城乡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领域,依法、规范、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并做好政策解读。〔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2.持续做好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和动态更新,全面推进机构职责法定化、权力运行公开化。推动清单目录深层次应用,破除政务公开隔离于各项业务的工作局面,实现与政府管理、政务服务的深度嵌入、有机融合。〔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协同,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事前、事中、事后协调联动机制,形成以制度促成效、以结果完善制度的良性闭环。〔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4.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根据《廊坊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组织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业务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5.加强政府信息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认真填写《霸州市拟发公文信息公开审查表》和《霸州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严格执行逐级审核签字。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动态更新政策文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二、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功能作用 6.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即政策解读应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解读材料应通过“一问一答”形式介绍政策文件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内容。〔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7.继续打造“政策大讲堂”栏目品牌,聚焦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民生实事等领域政策,探索建立“科长讲政策、专家评政策、媒体看政策”三位一体解读机制,借助短视频、微直播等方式,开展企业群众更爱看、更易懂的政策解读,扩大社会传播。〔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8.提升全市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水平,通过图表、图解、漫画、音频、视频等灵活多样的解读形式解读产品。组织开展全市优秀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征集活动,通过案例剖析、规则指引等方式加大对政策解读单位的辅导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9.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协调联动,以例行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加强政策解读的二次传播,引导社会预期。〔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融媒体中心、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10.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高效受理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和在线办理指导等诉求。建立健全“接诉即办”机制,更好发挥热线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窗口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11.推动政务服务部门探索建设“DeepSeek+政务服务”场景应用,利用算力、大数据分析、AI等信息化技术,开展智能问答、智能预审、边聊边办等场景搭建和训练,进一步提升基层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体验。〔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12.加强对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方式,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国网霸州市供电分公司、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分局、市交通运输局〕 13.依法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决策结果和执行情况等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14.具有执法权的部门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地报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统筹推进信用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促进规范执法,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区、办)〕 15.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层政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衔接协同,方便群众知晓和监督。〔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区、办)〕 三、进一步深化政民(企)互动和公众参与 16.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开展全市“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参观政府办公场所、观摩政府工作流程、参与政府决策过程等形式,收集公众意见建议,改进自身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让公众更加了解政府的工作,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17.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编制公开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目录,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方式、渠道。对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将公众参与作为决策及执行的必经程序。〔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18.健全24小时政务舆情监测机制,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效果,对涉及房地产金融、征地拆迁、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重大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19.进一步扩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确保“网络申请”“邮政寄送”“当面提交”等主要渠道畅通。做到及时受理、细致沟通、准确答复,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20.高效办理河北省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网民留言,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办理时限,加强审核把关,强化结果应用,推动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四、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21.持续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推进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强化内容保障,特别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实用性和便捷度。加强信息发布事前审查和事后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安全、有效。〔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22.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指南》河北地方标准,充分发挥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作用,健全完善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服务、政策宣传解读等功能设置,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乡镇(区、办)〕 23.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规范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规范发布内容、保证发布频次。对全市政务新媒体开展24小时不间断监测,严禁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内容等问题。推进全市政务新媒体账号整合优化,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24.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通过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等渠道加强公报传播。规范公报赠阅点设置和赠阅范围,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确保应赠尽赠。〔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各乡镇(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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