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霸烟处〔2025〕第102-1号 当事人姓名:崔** 违法事实:2025年11月7日于廊沧高速公路信安出口截获车牌号为冀RD****7的货车内,查获一批无证运输的违法卷烟。其中黄金叶(天叶)、红塔山(硬经典)、红塔山(软经典)等17个品种,共计184条为当事人崔**所有 违反的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七)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贰万陆仟捌佰伍拾伍元整(26855.00元)35%共计壹万陆仟捌佰伍拾贰元伍角整(9399.25元)的罚款 实施机关:霸州市烟草专卖局 决定(通知)日期:2025年11月25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霸烟处〔2025〕第102-2号 当事人姓名:张* 违法事实:2025年11月7日于廊沧高速公路信安出口截获车牌号为冀RD****7的货车内,查获一批无证运输的违法卷烟。其中黄金叶(天叶)45条为当事人张*所有 违反的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七)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元)45%共计贰万贰仟零贰拾柒元伍角整(20250.00元)的罚款 实施机关:霸州市烟草专卖局 决定(通知)日期:2025年11月25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霸烟处〔2025〕第102-3号 当事人姓名:宋** 违法事实:2025年11月7日于廊沧高速公路信安出口截获车牌号为冀RD****7的货车内,查获一批无证运输的违法卷烟。其中黄鹤楼(硬峡谷柔情)、黄鹤楼(软蓝)、利群(软蓝)等4个品种,共计134条为当事人宋**所有 违反的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七)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贰万玖仟陆佰叁拾元整(29630.00元)35%共计壹万零叁佰柒拾元伍角整(10370.50元)的罚款 实施机关:霸州市烟草专卖局 决定(通知)日期: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