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562847/2025-00194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发布机构: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
发文日期:2025-07-15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5年7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5年7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715

  电话:7288228

通讯地址:霸州市益津中路120号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霸州市海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家具10万套项目

霸州市霸州镇华鑫工业区内

霸州市海宝科技有限公司

中蓝碧清河北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项目租赁现有土地及厂房面积1400平方米。购置拌料机、注塑机、打磨机、喷漆室、固化箱、天然气热风炉等设备共计33台(套)。

建设规模:年产10万套塑料家具。

营运期:

(1)废气:

①拌料工序废气: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②注塑成型工序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非甲烷

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③打磨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打磨除尘柜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

④喷面漆、二次喷面漆、三次喷面漆工序、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喷面漆、二次喷面漆、三次喷面漆工序产生的漆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水帘柜处理后与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SO2NOX一起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表1家具制造业、有机化工业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2新建炉窑排放限值及5.1烟气黑度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廊坊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0210日)附件2中限值要求。

⑤无组织排放:车间密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项目限值要求。

(2)废水:

①生活污水:产生量少,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职工粪便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

②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③水帘废水:水帘柜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定期清理池底漆渣,并排放池底部分废水,水帘废水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

(3)噪声:

设备噪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减振及建筑隔声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塑料除尘灰、塑料下脚料、不合格品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打磨除尘灰、废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水帘废水、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灰尘和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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