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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等三部委《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财税【2015】61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排污权有偿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4】109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排污权使用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冀环排污权【2024】76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储备排污权投放管理>的通知》(冀环排污权〔2025〕9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霸州市2025年第二批登记管理排污单位确权台账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正式来函反馈。 联系人:陈曦 张龙 联系电话:0316-7288271 附件:《霸州市2025年第二批登记管理排污单位确权台账》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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