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期: ①切割、焊接工序: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其他)标准(注:按照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②抛丸工序:经自带布袋除尘器(3套)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其他)标准(注:按照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③1#喷涂生产线喷涂工序:经自带滤芯粉末回收系统(4套)处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简DA003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染料尘)标准(注:按照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④1#喷涂生产线固化工序、烘干、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机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简DA004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家具制造业标准排放浓度限值标准(注:排放限值按50%执行);颗粒物、SO2、NOx、 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排放限值要求及5.1烟气黑度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廊坊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0年2月10日)附件2中限值要求(注:按相应区域排放标准值的50%执行)。 ⑤2#喷涂生产线喷涂工序:经自带滤芯粉末回收系统(4套)处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简DA005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染料尘)标准(注:按照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⑥2#喷涂生产线固化工序、烘干、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机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简DA006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家具制造业标准排放浓度限值标准(注:排放限值按50%执行);颗粒物、SO2、NOx、 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排放限值要求及5.1烟气黑度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廊坊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0年2月10日)附件2中限值要求(注:按相应区域排放标准值的50%执行)。 ⑦搅拌、上料、粉碎工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要求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⑧注塑工序:集气罩+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8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注:排放限值按50%执行)同时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要求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⑨无组织废气:车间密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要求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他企业要求及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①生活污水:产生量小,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②水洗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中和沉淀+气浮+SBR+混凝沉淀+超滤+反渗透”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3m3/d)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不外排。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工艺用水标准。 ③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噪声: 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金属下脚料、焊渣、废钢砂、废包装物、金属除尘灰、废布袋、下脚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塑粉除尘灰回用于生产。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②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槽液、废槽渣、废活性炭、废滤膜、污泥暂存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③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四章第四十三条有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