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62206/2020-00107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2020-12-08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霸州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 |
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霸州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 | ||||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0-12-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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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霸州市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顺应霸州交通出行方式变化趋势,不断提升行业综合服务水平,保持行业稳定,经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标准调整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次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适用于在霸州市行政区域内运营的客运出租汽车。 二、运价标准 本次运价仅对起步价进行调整,由5元/2公里调整为7元/2公里,其他内容仍保持原价格水平不变。调整后的运价标准为:起步价7元/2公里,2公里以外车公里运价1.6元,单程租用5公里以外加收每公里运价0.8元的空驶费,候时费为1.6元/5分钟,夜间租乘(晚22时至次日6时)加收每车公里0.3元。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过渡期新旧政策并行,已调整计价器的按新的政策执行,未调整计价器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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