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ylbzj/2026-00004主题分类:社会保障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2026-01-30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关于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缴费的通知
关于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缴费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6-01-30

 
     按照河北省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2月28日,广大居民可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正常办理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在此期间完成缴费且2025年参保状态正常的居民,可自保费到账之日起,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温馨提示:为了防止无病不参保,有病再参保,居民医保对断保情况专门设置了待遇等待期,等待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并且逐年增加待遇等待时长。如:若未在2026年2月底前完成缴纳,以后再参保将有3个月等待期,2027年仍未按规定参保,以后再参保将有4个月等待期,依此逐年累加。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因此,请未参保的居民抓紧时间为本人及家人办理参保缴费,避免发生疾病时因等待期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切实筑牢家庭健康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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