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61087772/2025-00033 | 主题分类: | 文化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5-08-08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霸州市华夏民间收藏馆最新提醒 |
霸州市华夏民间收藏馆最新提醒 | ||||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5-08-08 | ||||
|
||||
1、游客入馆须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自觉接受安全检查。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 2、本馆不提供看护与托管服务,请大家务必知晓。12周岁以下儿童入馆须家长或监护人全程陪同,不要单独把孩子留在博物馆!且家长应对同行的未成年人承担相应的教育义务和监护责任,制止其违规和危险行为,以免干扰他人和发生意外。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和宠物。 4、游客请保持馆内清洁卫生,自觉将垃圾投放至垃圾桶。 5、馆内禁止追逐打闹、大声喧哗、攀爬躺卧、随意丢弃杂物;禁止翻越围挡护栏等不文明行为;严格遵守电梯、扶梯使用安全规定,严禁在扶梯上坐卧、玩耍、逆行、奔跑,以及推行轮椅、婴儿车等危险行为。 6、保持馆内安静,禁止一切电子设备声音外放。 7、因馆内游客众多,个人物品请随身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8、爱护展品及一切公共财物,请勿触摸、涂抹、撕毁展品。 9、未经允许,不得在馆内随意从事影响其他游客的活动,如采访、拍摄、发放问卷等;未经批准,禁止进行商业性拍摄、讲学、表演、采访、自媒体直播、录播等活动。 10、注意防火用电安全。禁止使用明火,馆内全部区域禁止吸烟;馆内所有插座只限于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充电,且充电时需保证人员在场,并在充电完成后及时拔掉电源。 11、禁止随意挪用、触动和损坏馆内消防设施、器材。 12、如遇特殊活动或突发事件,请按照相关安全标识,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疏散。 违反本规定的,我馆有权责令停止,直至责令离馆,情节严重者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由行为人及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 未尽事宜以本馆公告为准,本须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霸州市华夏民间收藏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