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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562337/2025-00030主题分类:其他发布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2025-05-29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
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
发布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5-05-29

 
霸州市人社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
(共计27项)
序号 省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事项
类型
审批(行使)层级 实施机关 监管主体 设定和实施依据 事项
备注
县级审
批部门
1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创业服务 公共服务 设区的市级、县级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
《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61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
《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
《河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财规〔2024〕4号)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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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公共服务 设区的市级、县级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号)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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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公共服务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7号)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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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工伤保险服务 公共服务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工伤保险条例》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
《工伤认定办法》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4号)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
《关于印发〈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修订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0号)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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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公共服务 设区的市级、县级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受理)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
乡级、村级受理 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 公共服务 设区的市级、县级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2018〕26号)   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技能人员评价管理服务 公共服务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3〕134号)
《关于做好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44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单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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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就业失业登记 公共服务 设区的市级、县级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
《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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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就业信息服务 公共服务 设区的市级、县级、乡级、村级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公共服务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
《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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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劳动关系协调 公共服务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集体合同规定》
《河北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河北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
《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1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直厅局属企业改制工作中有关审批权限、程序的通知》(冀国企办〔2004〕6号)
《关于省属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与职工安置费用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办〔2004〕226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4〕12号)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发〔2015〕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部发〔2006〕46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3号)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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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公共服务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部分权限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受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9〕84号)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4号)
《失业保险条例》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
《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0号)
《关于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01号)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
部分权限乡级、村级受理 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社会保险登记 公共服务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部分权限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受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30号)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4号)
《工伤保险条例》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的决定》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
《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
《关于推进企业社保登记便利化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78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国市监注〔2020〕129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24号)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部分权限乡级、村级受理 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公共服务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部分权限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受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9〕84号)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3〕250号)
《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冀人社规〔2016〕8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经办规程》的通知》(冀人社规〔2023〕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
《关于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冀退役军人厅字〔2020〕10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自主缴费业务规程〉的通知》(冀税发〔2020〕118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69号)
部分权限乡级、村级受理 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5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失业保险服务 公共服务 设区的市级、县级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部分权限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受理)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失业保险条例》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4号)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
《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553号)
部分权限乡级、村级受理 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养老保险服务 公共服务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乡级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受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
《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函〔2003〕315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5号)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试行)》(人社厅发〔2014〕25号)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有关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1号)
《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
《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服刑期间死亡等情形其遗属领取遗属待遇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21〕120号)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
《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联〔2011〕3号)
《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
《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0〕159号)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国企剥专项小组〔2019〕1号)
《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
《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
《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3〕250号)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
《河北省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8〕67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清理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140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职工基金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办字〔2006〕7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5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复领取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34号)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部分权限乡级办结;部分权限乡级、村级受理 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7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 公共服务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关于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意见》(国人部发〔2008〕24号)
《关于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11〕12号)
《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02〕2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专家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7〕21号)
《关于开展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科技创新团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冀人社字〔2013〕289号)
《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冀办发〔2009〕42号)
《关于提高我省部分专家待遇的通知》(冀人社发〔2002〕116号)
《关于提高我省专家工作津贴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134号)
《关于印发〈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49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博士后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冀人社规〔2024〕2号)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4〕14号)
《关于印发〈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49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发〔2016〕16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24号)
《关于做好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字〔2020〕1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
《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
《河北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冀人社发〔2012〕30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级专家退(离)休工作的通知》(冀政办〔1995〕53号)
《河北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冀人社发〔2015〕47号)
《河北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冀人社发〔2016〕16号)
《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管理办法》(冀人社发〔2015〕47号)
《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冀职改办字〔2001〕146号)
《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两个说明”的通知》(劳人科〔1983〕153号)
《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人发〔2001〕7号)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改进博士后进出站有关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121号)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人社厅发〔2014〕70号)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改革和完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4〕20号)
《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人社厅发〔2013〕53号)
《关于河北省委省政府申报项目的复函》(国评组函〔201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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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公共服务 设区的市级、县级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受理)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52号)
《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
《关于转发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马兰花创业培训技术文件的通知》(冀人社字〔2021〕70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228号)
《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攻坚行动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232号)
部分权限乡级、村级受理 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9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社会保障卡服务 公共服务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
《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
《社会保障卡规范》(LD/T32—2015)
《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LD/T33—2015)
《关于全面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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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职业培训 公共服务 设区的市级、县级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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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录用未成年工登记备案 行政备案 设区的市级、县级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部发〔1994〕498号)   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劳动用工备案 行政备案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90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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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行政备案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企业年金办法》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发〔2014〕60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总工会关于推进企业年金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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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变更备案 行政备案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企业年金办法》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发〔2014〕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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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 行政备案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企业年金办法》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发〔2014〕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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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 行政备案 县级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2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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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备案 行政备案 县级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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