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62281/2024-0002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19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霸州市民政局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 |
霸州市民政局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 | ||||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06-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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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民政局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收费项目:殡葬收费 (二)收费标准: (三)收费主体:霸州市民政局 (四)计量单位:每具、每盒 (五)收费依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调整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6]3号)、廊坊市物价局、廊坊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廊价行费[2016]36号)、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民政厅《关于调整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1999]第28号)、《河北省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冀价行费字[2005]38号) (六)收费范围:办理殡葬事务的亲属或丧事承办人 (七)收费对象:办理殡葬事务的亲属或丧事承办人 (八)征收方式: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缴费人通过微信扫码、网银、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 (九)减免规定:根据(廊坊行费[2016]36号)文件,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民政厅《关于调整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1999]第28号)、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6]3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对民政部门在册的低保户运尸费减收50%,火化费减收50%。 (十)监督举报电话:0316-7212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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