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62417/2024-0039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3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公告009 |
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公告009 | ||||||||||||||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4-0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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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根据《霸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确权、登记的暂行规定(试行)》第五项、第四款之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工作日内(2024年10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确权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03167861609
公告单位: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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