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562185/2025-00158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2025-11-03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
|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11-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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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廊坊市要求,现将《廊坊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按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预警启动时间为11月3日18时,于11月8日24时自动解除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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