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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ylbzj/2024-00025主题分类:其他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2024-07-08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致全市职工的参保倡议书
致全市职工的参保倡议书
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07-08

 各用人单位、广大参保职工:

职工医疗保险是国家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更好地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目前,全市正在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争取让广大职工人人参保,人人有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六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参保是每一名公民的义务,享受待遇是每一名公民的权利。

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均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疾病无情人有情,有了医保,才能解决医疗后顾之忧。基本医疗保险给全民提供了共同履行责任的“互助共济”式制度化保障,单位和个人共同筹资汇成一个大的基金池,给有需要的人用,也就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为了维护单位及职工、家庭和个人的医保权益,我们倡议:请积极主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党和政府关爱和温暖!

我们将全力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大力支持,祝您及您的家人平安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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