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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562281/2025-00024主题分类:社团管理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2025-04-24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霸州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霸州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04-24

 霸州市民政局
关于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3家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上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及时办理注销手续,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廊坊市民政局或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霸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处罚机关:霸州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316-7867136

 

 

 

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霸州市胜芳镇启航幼儿园

霸州市育新幼儿园

霸州开发区郭行综合门诊部

 

 

 

霸州市民政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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