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222762/2024-00020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市水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01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霸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河长、市河长办主任的公告 |
霸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河长、市河长办主任的公告 | ||||
发布机构: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4-07-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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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和省、廊坊市及我市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压实河长责任,按照河长名单公告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市领导调整实际,经市级总河长批准,现对百米渠、王泊干渠、雄固霸新河、堂澜—清北干渠的市级河长及市河长办主任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现将调整名单公告如下: 霸州市级河长、市河长办主任的调整名单 一、市级河长调整 百米渠市级河长:刘光远,霸州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 王泊干渠市级河长:侯文韬,霸州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 雄固霸新河市级河长:牛铁旺,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堂澜—清北干渠市级河长:赵法健,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市河长办主任调整 市河长办主任由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牛铁旺兼任。 三、举报监督电话 0316—7286925 霸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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