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15805646/2025-00167 | 主题分类: | 重大项目建设 | 发布机构: | 市行政审批局 |
| 发文日期: | 2025-09-16 | 文 号: | 霸行审项目核准[2025]2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霸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霸州市爱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钢·壹号院(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 ||||
| 霸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霸州市爱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钢·壹号院(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 ||||
| 发布机构: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5-09-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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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日,同意霸州市爱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前钢·壹号院(一期)项目。 项目占地面积135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656.1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616.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040.0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181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953.23万元。 《项目核准批复》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局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批复》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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