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715805646/2025-00167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发布机构:市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2025-09-16文  号:霸行审项目核准[2025]2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霸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霸州市爱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钢·壹号院(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霸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霸州市爱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钢·壹号院(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机构: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5-09-16

  2025年9月16日,同意霸州市爱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前钢·壹号院(一期)项目。
  项目占地面积135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656.1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616.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040.0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181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953.23万元。
  《项目核准批复》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局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批复》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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