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62580/2024-00073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煎茶铺镇 |
发文日期: | 2024-06-1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霸州市煎茶铺镇人民政府污水处理费收费公示 |
霸州市煎茶铺镇人民政府污水处理费收费公示 | ||||
发布机构:煎茶铺镇 发布日期:2024-06-10 | ||||
|
||||
根据《关于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若干措施》(冀政办字〔2021〕146号),现将霸州市煎茶铺镇人民政府污水处理费收费项目信息公示如下: 一、收费项目:污水处理费 二、收费标准:1、居民污水处理费(包含居民家庭生活、学校教育、学生生活用水)0.95元/吨。2、非居民污水处理费1.4元/吨。 三、收费主体:霸州市煎茶铺镇人民政府 四、计量单位:元/吨。 五、收费依据:《霸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22)13号 六、收费范围: 本镇镇域范围内 七、收费对象:向城乡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或个人 八、征收方式:通过河北财政微信公众号的“现场罚缴”功能开展现场、线上征收;执收单位财务在“云缴费开票”功能中开据电子票据;缴费方式可以采用:微信扫码缴费(适用5万元以下)、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或者邮储银行的对公在线进行缴费。缴款人通过网银或电汇直接到非税收入账户,执收单位没开票的,可通过财政指定后生成"电子缴款通知书"。执收单位已经开票的,可通过财政指定后挂接(已存在)的"电子缴款通知书" 九、减免规定: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免收污水处理费。(《霸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22)13号) 十、监督举报电话: 霸州市煎茶铺镇人民政府:0316-7415211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