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62847/2025-00149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发布机构: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
发文日期:2025-06-17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5年6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5年6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 发布日期:2025-06-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617

  电话:7288228

通讯地址:霸州市益津中路120号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霸州市康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0吨塑料制品项目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煎茶铺镇田口村

霸州市康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河北羲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赁现有土地面积4430.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层高9m)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库房(层高9m)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办公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立式注射成型机、卧式注射成型机、螺旋式空压机、永磁分体螺杆式永磁空气压缩机等设备62台(套)。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塑料制品800吨。

营运期:

(1)废气:

注塑成型、注射成型废气:经集气罩+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②无组织废气:车间密闭、加强管理,提高收集效率。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其他企业)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排放标准。

(2)废水:

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少,且水质简单,直接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②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生产设备噪声:采取设备置于车间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废包装、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售。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

霸州市胜芳万路建材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废盐酸及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胜芳经济协作区(胜芳镇辛王堡西南)

霸州市胜芳万路建材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河北沃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拟投资5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新建净水剂车间1座(层高10米),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不新增占地。购置钢衬塑反应罐、冷却塔、酸雾吸收塔、循环泵、盐酸泵、变频器、射流器、小料计量泵、小料离心泵、盐酸离心泵、GCD电箱、液氧罐、100方熟料储罐、催化剂加药箱、污泥溶解搅拌箱、污泥渣浆泵等设备共计76台(套)对现有工程酸洗工序产生的废盐酸和污水处理站污泥进行综合利用。本项目运行后,现有工程酸再生线改为备用生产线。

营运期:

(1)废气:

①污泥溶解搅拌箱、氧化聚合反应罐、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集气管道+酸雾吸收塔+15m高排气筒”1套(DA022)排放。HCl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4中废酸再生排放限值。

②现有工程整改焊接烟尘布袋除尘器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1套DA021)排放。颗粒物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轧钢行业中焊接机及其他生产设施排放限值。

③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HCl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5 酸洗机组及废酸再生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5厂界颗粒物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反应釜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酸雾吸收塔定期排水与现有工程生产废水通过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400m3/d,处理工艺:隔油+破乳+中和+絮凝沉淀+生物接触氧化+曝气+絮凝沉淀)处理后排入霸州胜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及修改单中表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和霸州市胜芳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采用基础减振、隔声厂房,风机进出口采用软管连接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要求。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除尘灰废布袋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

②危险废物:废催化剂包装物、废试剂瓶废液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的要求。

3

霸州市胜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酸洗污泥处理技术改造项目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胜芳镇霸杨公路南侧中口村西(霸州市胜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院内)

霸州市胜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河北沃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购置搅拌池、曝气加温池、冷却池、储存池、曝气系统、加温系统、其他管道阀门、空压机、板框压滤机、电控柜、护栏等合计16台(套)。酸洗污泥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规模为20t/d

营运期:

(1)废气:

①酸洗污泥处理系统搅拌、氧化反应、加温合成、冷却工序废气:池体带盖+集气管线+1套“酸雾吸收塔+1根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氯化氢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4废酸再生氯化氢排放限值。

②1#、2#破鳞和带钢对焊工序废气:集气罩+现有2套“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10、DA003)排放。颗粒物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轧钢行业中焊接机排放限值。

③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氯化氢、颗粒物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5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

板框压滤机废水、封闭式低温滤饼干燥机冷凝水、酸雾吸收塔排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中和+絮凝沉淀+过滤”工艺,设计处理能力600m3/d)+废水脱盐回用系统(“超滤+反渗透+电膜”工艺,设计处理能力20m3/h)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工艺用水水质要求。

(3)噪声:

搅拌机、曝气系统、板框压滤机、封闭式低温滤饼干燥机、泵、风机等: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进出口采用软管连接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东、南、西厂界)、4类(北厂界)要求限值。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废包装袋、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布袋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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