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62206/2026-00009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2026-03-05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霸州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6版)的通知
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霸州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6版)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6-03-05

 各相关单位:

根据《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廊坊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6版)的通知》(廊发改公价[2026]83号)要求现将《霸州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6版)》予以公布。

附件:霸州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6版)

 

 

20262月28


 

附件

霸州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6版

类别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定价方法

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冀发改价格[2016]1424号

霸价字[2017]7号

霸发改价格[2022]1号

霸发改价格[2024]5号

霸发改价格[2024]102号

霸发改价格[2025]158号

县人民政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管行政执法局

交通运输局

卫生健康局

公安局

成本加合理收益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住房物业

服务费

 

政府指导价:一级服务最高指导价标准1.60元/月·建筑平方米;二级服务最高指导价标准1.42元/月·建筑平方米;三级服务最高指导价标准1.24元/月·建筑平方米;四级服务最高价标准1.06元/月·建筑平方米。

 

《廊坊市物业管理办法》霸价费字[2017]7号

县人民政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本加合理收益

定价范围为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住宅区(别墅除外)公共性物业服务

注: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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