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lbzj/2026-00001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 发文日期: | 2026-01-09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关于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缴费的通知 | ||||
| 关于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缴费的通知 | ||||
| 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6-01-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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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按照河北省统一安排部署,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第一阶段工作已于2025年12月27日截止。目前,全市绝大多数居民已完成正常参保缴费,但仍有少部分居民因身在外地、事务繁忙等原因,错过了年前缴费时间。为切实保障大家的医保权益,您可在2026年1月1日至2月25日,继续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此期间完成缴费且2025年参保状态正常的居民,可自保费到账之日起,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温馨提示:为了防止无病不参保,有病再参保,居民医保专门设置了待遇等待期,等待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并且逐年增加待遇等待时长。如:若未在2026年2月底前完成缴纳,以后再参保将有3个月等待期,2027年仍未按规定参保,以后再参保将有4个月等待期,依此逐年累加。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因此,请未参保的居民抓紧时间为本人及家人办理参保缴费,避免发生疾病时因等待期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切实筑牢家庭健康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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