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62468/2019-0017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02-1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霸州市财政局机构设置职能 |
霸州市财政局机构设置职能 | ||||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2-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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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新闻宣传、督查督办、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会议组织、办公自动化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各项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以及工青妇等工作。 (二)预算股。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根据全市可用财力情况提出预算平衡意见;提出专项经费的支出限额或控制意见。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承担县级财政预算公开工作。提出对县以下财政预算管理的指导性意见。配合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拟订县对乡的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县对乡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办理上级对我市的转移支付。办理县对乡税收返还和年终体制结算。提出县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性意见。组织推进县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基层财政业务。承担各乡镇(区、办)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三)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和收支统计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商业银行代理财政国库业务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级财政决算公开工作。承担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 (四)行政政法股。承担县级行政、群团和公检法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根据省级行政性收费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县级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审核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承担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五)教科文股。承担县级宣传、文化旅游、教育和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执行社会保险费征收、社会保险待遇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七)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 (八)经济建设股。承担住建、科工、商务、供销、环保、应急、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县级城建收支预算管理。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财政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涉外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全市有关涉外的财政政策、制度;负责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的转贷(赠)、偿还,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市涉外债务预算的编制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 (九)金融股。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承担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拟订金融管理部门财务制度。提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政府投资基金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价。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县属金融企业国有股权董事、监事管理工作。对实行委托管理的国有金融资本,拟订与受委托部门的权责边界。组织实施全市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承担项目库管理、业务指导、宣传培训工作。 (十)会计股。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十一)政府债务股。提出全市政府债务政策建议,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承担全市申请发行、转贷、兑付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政府债务统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市债务预算的编制工作。 (十二)监督评价股。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财政内部控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汇编。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十三)税政股。组织贯彻执行税收政策、税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实施细则。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提出中央、省、市授权的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对中央、省授权的地方承担的(出口)免、抵、退税等实物实施监管。负责市综合治税联席会议的组织及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全市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工作。负责综合治税信息平台系统的管理与维护,为税务部门提供数据参考,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对省、市综合治税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十四)非税收入股。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编制非税财政收入预算。落实非税财政收入“收支两条线”征缴管理制度。负责罚没物资的收缴、处置和变价收入上缴国库。管理全市财政票据。 (十五)资产管理股。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承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承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审核。承担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承担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除学校外)大型修缮的统管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十六)政府采购股。受理全市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备案审查。承担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负责审核、汇编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受理供应商投诉。负责监督检查全市政府采购活动。 (十七)财政投资评审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财政性资金拟安排的建设项目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草案编制的准确性、合规性、规范性进行评价审查;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进行追踪问效和核查;开展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工作。 (十八)预算审核办公室。负责拟定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纲要。组织市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汇编全市年度预算。负责按照部门实际需求和年度可用财力状况测算制定日常公用经费标准定额。负责审核确定预算单位的经费供给形式、支出标准和编制政策。负责审核汇总部门上报的基础资料和预算建议计划,按照政策标准编制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建议计划。负责汇总编制全市政府预算草案和部门预算草案。 (十九)自然资源股。承担自然资源与规划、发改、交通、城市综合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财政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自然资源领域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 (二十)综合股。负责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指导。承担彩票公益金管理有关工作。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 (二十一)绩效股。拟订绩效预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和工作流程。组织开展全市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组织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审核。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绩效考核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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