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58946529/2025-00120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烟草局 |
发文日期: | 2025-08-13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霸烟处〔2025〕第66号 |
霸烟处〔2025〕第66号 | ||||
发布机构:市烟草局 发布日期:2025-08-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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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霸烟处〔2025〕第66号 当事人姓名:张** 违法事实:2025年5月23日查获一批无证运输的违法卷烟,其中红旗渠(雪茄)178条、黄果树(长征)200条、哈德门(纯香)30条为张**所有 事由: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违反的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七)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贰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24550.00元)35%共计捌仟伍佰玖拾贰元伍角整(8592.50元)的罚款 实施机关:霸州市烟草专卖局 决定(通知)日期: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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