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758946529/2026-00070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市烟草局
发文日期:2026-06-08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霸烟处〔2026〕第63号
霸烟处〔2026〕第63号
发布机构:市烟草局 发布日期:2026-06-08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霸烟处〔2026〕第63号

当事人姓名:胡*    

经营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生活超市

违法事实:2026年5月7日于当事人店内查获违法卷烟红旗渠(雪茄)3条、钻石(软红)3条、泰山(白将军)1条、钻石(玫瑰二代)1条、长白山(蓝尚)1条,合计5个品种、9条

事由: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违反的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处以进货总额柒佰肆拾伍元整(745.00元)6%共计肆拾肆元柒角整(44.70元)的罚款。

实施机关:霸州市烟草专卖局

决定(通知)日期: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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