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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公文审核、文电、机要、督办、保密、信访、档案、值班、标准化建设、安全保卫和局内应急管理。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信息宣传,组织网络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制定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窗口单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纪检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考核奖励、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根据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政策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堿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股。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起草地方性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 (三)待遇保障股。拟订全市医艿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贯彻落实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医药管理和招标采购股。组织制定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办法。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落实省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一次性医用耗材目录。管理和督导落实省制定的公立医疗机构及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工作。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做好监督工作。做好招标采购平合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河北省霸州市兴华中路1992号 邮政编码:0657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时间) 负 责 人:高峰 联系电话:0316-5660118;传真号码:0316-56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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