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霸州财信津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霸州市津港污水处理厂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9-19

  2023年9月19日,同意霸州财信津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霸州市津港污水处理厂工程。
  本工程新建霸州市津港污水处理厂一座,工程用地面积1.2902公顷(折合19.353亩),主要建设制氧及臭氧发生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加氯加药间等建筑物,共计建筑面积2712.45平方米;粗格栅及提升泵池、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等构筑物,共计体积29223.45立方米。新建厂外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一座,进水管道3.9km,出水管道200m。项目建成后,日处理污水1.2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3676.8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964.92万元。
  《项目核准批复》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局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批复》自动失效。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2003-2018 版权所有: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政府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运维:霸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1310810001 冀ICP备14014833号-1 冀公网安备 131081020003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