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lbzj/2025-0001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12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异地就医直接报销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直接报销注意事项 | ||||
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5-05-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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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外地,医保关系在老家,生病了可以选择异地就医。像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因工作或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等,都可以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之后直接进行异地就医结算。 如果遇到异地就医无法直接结算 别慌,可能是以下几种情况 一般来说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三类备案是长期有效的。 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如果超出有效期,则需要重新办理。 目前全国范围内已经有几万家医疗机构开通了异地联网结算服务,基本可以满足广大参保人员的就医需求。 如果参保人就诊的异地医院未开通该服务,是无法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 4.参保、缴费是否正常? 如果参保人未缴费,或已缴费尚处于待遇等待期内的,都是不享受医保待遇的,也就不能进行异地就医的刷卡结算了。 5.是否在当地有未办理出院结算的费用? 参保人如果在当地住院期间,因为病情变化转往异地医院就医,未办理出院结算,会出现“该人员在院状态不能办理入院”的报错信息,这时参保人需要在当地医疗机构办理出院后,再进行异地就医登记。 如果按照以上方式核实无误,结算却仍然报错,请您将医院端的“报错界面”反馈给医保经办机构,请医保经办机构解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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