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222762/2024-00017主题分类:水利、水务发布机构:市水务局
发文日期:2024-05-30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霸州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霸州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发布机构: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4-05-30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人:牛铁旺  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联系电话:0316-7867583

    责:霸州市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人:李立军  霸州市水务局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13932686910

    责:农村饮水安全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霸州水厂责任人:董留辉 15369468406

胜芳水厂责任人:朱井阳 13811276966

    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