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4日,同意霸州市城发供热有限公司建设霸州市区域集中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 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新建锅炉房2座,购置安装燃气锅炉4套,并配建燃气管道7.1公里;二期新建地热井11对,铺设热力管道32.1公里;购置安装井泵设备11套、储水罐4个、热泵8台、变压器11台、换热设备2套及空气源热泵5套。项目总投资为79165.3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5835万元。 《项目核准批复》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局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批复》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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