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62468/2025-0003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10-1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关于2026年预算编制的通知 |
关于2026年预算编制的通知 | ||||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1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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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预算管理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6年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和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为“卓越霸州、竞进之城”提供有力财政支撑。 二、预算编制的主要任务 (一)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编制,取消预算安排基数,打破预算支出固化格局,所有预算支出安排从零开始,根据当年可用财力、项目分类、保障顺序等,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健全支出预算排序机制,原则上按“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政府年度重点事项支出、部门履职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严格控制代编事项,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财政部门统一分配,减少预算资金二次分配。 (二)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各部门要落实财政支出事项管控清单要求,不得申报禁止类项目,严格控制限制类事项。继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对应由本单位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事项,严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变相增加财政开支,部门编外人员支出“只减不增”。加大闲置资产统筹盘活力度,新增资产配置要与资产存量情况相挂钩。 (三)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各类资金的统筹盘活和集约使用,依法依规将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财政拨款以及非财政拨款收入,本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能够满足需要时,不得申请财政拨款支出。强化存量资金统筹,2025年底前未用完的2024年部门预算结转资金和2025年部门预算结余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安排。加强本级资金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与本级同领域专项资金相结合,统筹安排使用。 (四)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合理保障部门履职需要。各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运用,特别是对重点领域等共性项目,根据行业类别、项目类型、近两年实际支出水平分类制定项目支出标准。加强支出标准应用,按照“支出标准×工作量”方式,根据政策和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科学合理测算年度资金需求,不得超标准编制预算。 (五)科学规范项目管理。各部门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项目库,申请预算须从项目储备库中挑选申报,要规范完整填报立项依据、项目概述、测算依据、支出标准依据、实施期限、项目分类等信息要素,根据实际需求编制支出预算,并按规定开展预算评审,评审结果作为编制项目预算需求的参考。对需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要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进度,合理确定项目分年度支出计划。对部门申报的“打捆”“切块”及其他没有明晰内容的预算项目,除国家和省、市有明确政策依据外,一律退回、不予审核。 (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绩效目标和指标的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绩效目标要突出项目核心产出和效果,合理设定绩效指标值。开展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将成本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部门预算管理全过程,对拟新出台的重大政策、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健全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多层次评价体系,实施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全覆盖。 (七)健全预算安排约束机制。完善年度预算安排与人大审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等挂钩机制,对在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中查实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项目,要扣减直至取消预算;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结果应用,对预算执行率偏低、实施效果不明显的项目,少安排或不安排预算。 三、编制内容 (一)编列范围。部门预算由部门所属单位预算组成,已发生隶属关系(包括上划、下划)变化的部门和单位,以及经费保障形式发生变化的单位,要按新的隶属关系、经费保障形式编报预算。 (二)收入预算。各预算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预算。按照零基预算有关要求,将非财政拨款收入与财政拨款收入进行统筹使用。科学精准编制非税收入预算。科学合理预计单位资金收入,如实反映单位资金情况。 (三)基本支出预算 1.基础信息。各部门和单位要在一体化系统中,及时维护单位和人员等基础信息,保证信息完整准确。财政部门根据基础信息,测算生成基本支出预算参考数。 2.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按照基础信息和工资待遇审批标准,据实测算足额保障。公用经费项目按定额标准、分项核定、统筹使用。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预算。 (四)项目支出预算 1.加强项目支出管理。认真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清单规范申报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不得申报禁止类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申报限制类项目,做实做细项目储备。为减少二次分配,对相关政策、具体计划、支出级次等尚未确定但必须的预算项目,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财政统一分配,由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代编。除应急救灾、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外,代编预算要按国家规定在2026年6月底前细化到具体项目。 2.实行零基预算编审。按照零基预算编制改革要求,财政部门在对政府预算项目进行清理整合的基础上,将政府预算项目划分为优先保障类、重点事项类、部门事业类,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进行分类标识,进行依次分类保障。各部门在申报部门预算项目的同时,确定项目分类。 (五)新增资产配置。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勤俭节约、保障需要的原则,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和绩效目标配置资产,资产配置重大事项应当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决策。要合理选择资产配置方式,优先通过调剂方式解决。强化资产配置与资产使用、处置的统筹管理,能够通过现有资产功能挖潜、修旧利废满足业务工作要求的,应当减少配置;到期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要继续使用,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各部门和单位结合资产配备标准,综合考虑资产存量状况等因素,确定年度采购需求,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禁超预算、无预算采购。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应按规定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要求要按要求提交情况说明。 (七)政府购买服务。各部门和单位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应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要单位编列政府采购预算,采购类别填“服务”类,并按政府采购程序实施。凡列入“财政支出事项负面清单”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一律不予安排。 (八)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三公”两费管理的主体责任,“三公”两费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限额管理,严格控制,不得结转。 四、申报流程 项目本着“随报随审随入库,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的原则,各部门应提前谋划、常态化储备项目,申请预算必须从本部门项目储备库中挑选。各预算部门按照规范格式申报项目支出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财政部门。申报流程如下: (一)各预算部门向所属单位布置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 (二)各预算单位按照《霸州市项目支出管理办法》、《2026年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准备项目申报相关资料上报主管部门。 (三)各预算部门对单位申报的项目相关信息、政策依据、数据测算、绩效目标指标等进行项目储备评审,并按照评审结果,核定保障顺序,上报财政部门预算主管股室。 (四)财政部门预算主管股室对预算部门上报项目相关信息、政策依据、数据测算、绩效目标指标进行评审,核定保障顺序,汇总报预算审核办公室。同时按照《2026年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报绩效股。 (五)绩效股及时安排财政事前评估,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相关股室。 (六)预算审核办公室进行项目汇总。 五、预算编制的时间安排 (一)“一上”阶段。10月20日前,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谋划预算项目,组织本部门(含下属单位)预算评审,按通知要求从分行业分领域库中选取项目申报2026年预算,确定项目保障顺序,编制完成2026年部门预算建议,报送市财政局。 (二)“一下”阶段。财政部门将对各部门报送的年度预算项目进行零基审核,组织财政评审,结合财力状况、项目分类和保障顺序,提出预算安排建议,实行分类保障。11月底前,完成“三保”项目审核。12月20日前,完成其他类项目审核,并反馈各预算部门。 (三)“二上”阶段。12月28日前,各部门根据财政审核意见完善项目库、预算编制信息,细化实化部门(含下属单位)预算项目,编制部门预算草案,经本部门党组(党委)审议后,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和汇总部门预算草案,编制市级政府预算草案,报市委市政府审议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 (四)“二下”阶段。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市财政局在二十日内向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在接到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后十五日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 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任务艰巨,各预算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要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高质量做好申报项目库、编制预算建议、报送项目材料,切实做到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绩效显著。凡因数据不真实、不完整、迟报漏报,影响预算编制的,将对相关预算予以核减。财政部门将积极做好组织和服务工作,保证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各乡镇(区、办)编制2026年乡级预算工作可参照此通知执行,并报同级人大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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