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62185/2025-00110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5-07-01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关于组织实施第二十五次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关于组织实施第二十五次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7-01

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组织实施第二十五次防空警报试鸣的

 

为提高广大居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有效地开展人民防空建设和规范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要求,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军区决定,每年77为全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我市将通过固定警报器发放警报信号。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771000分至1023

二、防空警报试鸣范围

霸州市主城区、开发区、胜芳镇区

、防空警报试鸣程序

1000—1003 发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

1010—1013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

1020—1023 发放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是没有敌情、灾情的检验性鸣放活动。目的是让广大居民了解防空警报的鸣放程序,了解防空警报的种类及听到警报时应采取的防护措施,有效提高防空防灾能力。因此,请广大居民在警报试鸣期间,要认真辨析警报发放的种类及应该采取的行动,保持镇定,避免慌乱。试鸣结束后及时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单位和场所,试鸣期间要维护好正常秩序,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进行。试鸣期间咨询电话:0316-7230035

特此公告。

霸州市人民政府

202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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