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62185/2019-00314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09-02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设置 |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设置 |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9-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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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一股 负责审计和全市宏观规划等方面工作的联系、协调与调研;负责有关综合材料的起草以及批示件和交办事项的协调、催办、查办、反馈工作;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政府党组会议的会务组织、会议记录、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工作;负责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宜。 (二)综合二股(提案股) 负责发展改革、行政审批、财税、统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救灾、防汛抗旱、信用、政务公开、开发区等方面工作的联系、协调与调研;负责与市人大、政协、中省直驻霸州单位的工作联系;负责主管领导讲话、报告及有关综合材料的起草以及批示件和交办事项的协调、催办、查办、反馈工作;负责主管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和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专业会议的会务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宜;负责廊坊市和市本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工作;负责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的联系与文件运转及市政府领导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话的联络、服务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三)综合三股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供销、通讯等方面工作的联系、协调与调研;负责联系协调市气象局、中国联通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霸州分公司、中国电信霸州分公司、市无线电管委会、霸州邮政公司、胜芳邮政公司、市传输局;负责与团市委、市妇联的工作联系;负责主管领导讲话、报告及有关综合材料的起草以及批示件和交办事项的协调、催办、查办、反馈工作;负责主管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和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专业会议的会务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宜。 (四)综合四股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支油支铁、自然资源、林业管理、政法、维稳、法制、社会治安等方面工作的联系、协调与调研;负责与市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霸州市管理部、市法院、市检察院的工作联系;负责主管领导讲话、报告及有关综合材料的起草以及批示件和交办事项的协调、催办、查办、反馈工作;负责主管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和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专业会议的会务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宜。 (五)综合五股 负责环境保护、民政、扶贫、涉军、烟草、石油等方面工作的联系、协调和调研;负责联系协调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市烟草公司、市石油公司;负责与地方史志研究中心、市武装部、市残联的工作联系;负责主管领导讲话、报告及有关综合材料的起草以及批示件和交办事项的协调、催办、查办、反馈工作;负责主管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和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专业会议的会务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务。 (六)综合六股 负责文化广电、旅游、教育、体育、卫生健康、老龄事业、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价格监督、医疗保障、广播电视等方面工作的联系、协调与调研;负责与河北广电集团霸州分公司、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市文联、市计生协的工作联系;负责主管领导讲话、报告及有关综合材料的起草以及批示件和交办事项的协调、催办、查办、反馈工作;负责主管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和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专业会议的会务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宜。 (七)综合七股 负责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科技、工业、电力、对内对外开放、民营经济等方面工作的联系、协调与调研;联系协调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霸州市供电分公司;负责与市委统战部、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科协的工作联系;负责主管领导讲话、报告及有关综合材料的起草以及批示件和交办事项的协调、催办、查办、反馈工作;负责主管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和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专业会议的会务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宜。 (八)督查室 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布置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市政府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上级机关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批件及交办事项的催办落实工作;负责向上级机关和市政府领导报告有关查办事项进展和办理结果;围绕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提出修订、完善决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督查事项。 (九)政务公开办公室 负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办理市政府政策解读有关事项;负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人事股 负责办公室系统干部职工的调配、任免、培训、考核、录用奖惩、职称评聘、等级晋升、人员统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市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等工作。 (十一)办公室(市政府值班室) 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值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紧急情况的信息接报及领导批示的督办、反馈等工作;负责综合性室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廊坊市有关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统筹指导全市地方金融法治建设,组织起草、修订地方金融监管规范性文件;协调上级驻霸州金融监管部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新设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谋划、筹建等工作及市属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改革发展工作。联系域内、外金融机构及有关部门,搭建企业与金融机构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负责引导、支持企业挂牌上市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统筹协调互联网金融等金融业态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调查本市存在和潜在的金融风险,协调组织全市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化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非法金融案件调查处理、善后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工作,并做好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市社区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社区建设的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研究制定社区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及工作措施;负责指导加强社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社区管理服务网络,保障社区基层组织依法开展工作;负责社区建设的调查研究工作,协调抓好社区建设试点,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负责对市区新建居民小区提供社区居委会工作用房情况进行审核验收;负责制定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指导全市社区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的检查、评比、总结、表彰工作;指导、规范社区服务工作;负责对市级有关部门“工作进社区”的准入事项进行审批;完成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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