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62273/2019-00004 | 主题分类: | 司法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17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霸州市司法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
霸州市司法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 ||||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12-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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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设,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廊坊市政府的备案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市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市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安全保卫、应急处置、督察督办和外事等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通讯信息技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组织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活动。制定本系统经费保障、财务管理、资产装备、技术业务用房建设等方面制度和政策;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和指导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决策、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机关和直属单位经济财务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监督管理公证处工作。 (二)政治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和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干警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党的建设。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和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和指导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指导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和指导机关、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法律服务股 承办全面依法治市理论和实践调查研究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订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各乡镇(区、办)、市直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监督全市各乡镇(区、办)、市直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主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四)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组织办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工作;承办市司法局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受市政府委托,代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全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全市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全市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霸州市司法局下设13个乡镇司法所和1个司法办公室。 司法所(司法办公室)是市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市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区、办)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机制。涉及司法所人员的任免、考核、调整,市司法局应事先征求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区、办)的意见。 霸州司法所、南孟司法所、岔河集司法所、康仙庄司法所、煎茶铺司法所、东杨庄司法所、王庄子司法所、堂二里司法所、胜芳司法所、东段司法所、扬芬港司法所、信安司法所、裕华街道司法所、开发区司法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2)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4)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6)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7)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8)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9)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10)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区、办)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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