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公开征集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业主为霸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名称: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2招标范围: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详见征集文件)。 2.3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有效期三年。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备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1.3供应商为霸州市域内各国有商业银行霸州支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霸州支行、霸州市农村商业银行; 3.1.4供应商为同一银行只能以一家的名义参与投标。 3.1.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9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1.2其他要求: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征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征集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②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③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tzgg/001002/20190305/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技术咨询电话:4008503300或0316-2920629。 ④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www.hebca.com/ggzylf.html 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征集文件。 ⑥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5日 08:30至2023年03月21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04日 14:00 ,地点为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霸州市就业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霸州市行政中心二楼221房间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28号中 恒大厦北楼23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边欣 | 联系人: | 薛森 | 电话: | 0316-7863628 | 电话: | 0316-2281196 | 传真: | / | 传真: | 0311-85110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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