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62273/2019-00005 | 主题分类: | 司法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17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霸州市司法局简介 |
霸州市司法局简介 | ||||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12-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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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司法局(简称市司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中共霸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市司法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筹协调。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设,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廊坊市政府的备案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市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市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霸州市益津北路12号 办公电话(传真):0316-7861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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