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741513233/2025-00050主题分类:其他发布机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2025-10-14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廊(霸)城罚决字[2025]第00025号
廊(霸)城罚决字[2025]第00025号
发布机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5-10-14

 
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结果
单位名称: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填报日期:  
序号 案件来源 案由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罚款金额      (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 承办机构 处罚日期     处罚决     定书号
1 移送 北京天**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工地未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 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我部门移交案件,北京天**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的工地内裸土苫盖不完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5版)》,序号574,基准编号C060211501的规定,违法情节较轻。 罚款 2.000000 0 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0/14 廊(霸)城罚决字[2025]第00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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