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6237x/2026-00029主题分类:广播、电影、电视发布机构:市融媒体中心
发文日期:2026-03-16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霸州市2026年限价商品房申请的公告
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霸州市2026年限价商品房申请的公告
发布机构: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6-03-16

        为切实做好我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企业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工作,根据《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霸州市限价商品房申请、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2026(2)号】要求,现将2026年限价商品房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益众东苑位置迎宾东道以北、益昌路以西、碧水雅居(玺樾春秋)项目北侧。户型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南北通透,建筑面积约85—89㎡。

销售价格:最高销售价格为5910.15元/㎡,具体每层销售价格以实际备案价格为准。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本市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61574元);申请家庭为一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倍以下(73888元);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20㎡且家庭总建筑面积在60㎡以下的(含60㎡)。

(4)申请家庭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限价商品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或者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等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二)新就业人员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本市户籍;

(2)近五年新毕业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申请时在本市工作;

(3)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本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20㎡且家庭总建筑面积在60㎡以下(含60㎡);

(5)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61574元)。申请家庭为一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倍以下(73888元)。

(三)企业引进人才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内)、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含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0周岁以内);

(2)与霸州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全职引进服务协议,申请时在职在岗;

(3)在我市缴纳社保,在我市无自有住房。

三、申报材料

1. 《霸州市限价商品房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到户籍所在地乡镇领取);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住房情况证明(房产证、土地证、不动产权证等);租房的需提供租赁合同;

5. 新就业职工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最高学历毕业证;

6. 企业引进人才需提供:用人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服务协议、社保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结果;

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受理时间及申请流程

1、受理时间:2026年3月16日——4月16日

2、申请流程:

(1)申请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区、办)政府领取并填写《霸州市限价商品房申请审批表》,提交相关材料。

(2)乡镇初审。乡镇政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报送市住建局。

(3)复核公示。市住建局对通过联审的申请家庭进行复核,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4)统一配售。根据项目进度和申请情况,组织公开摇号选房,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特别提示

1. 申请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

2. 本次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勿相信任何中介代办、收费等不实信息。

六、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联系电话:0316-7863271

监督电话:0316-7856991


特此公告。

 

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3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