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62185/2021-00383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05-2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5-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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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大行政决策的含义 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定职权,对关系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下列事项作出的决定:(一)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二)编制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三)编制财政预决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四)研究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五)制定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住宅建设、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六)确定和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七)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八)需要由政府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 三、重要内容解读 公众参与决策范围。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由市政府决策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影响深远的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决策承办单位应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座谈会、民意调查、实地调研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与利害关系人充分沟通,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 公众参与决策方式和程序。决策承办单位可以通过采取座谈讨论、咨询协商、民意调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听证、网上调查等方式,听取各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第十一条至第十六条规定了公众参与的程序要求。 相关政策文件:《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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