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62185/2023-00318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08-18 | 文 号: | (2023)65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名 称: |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霸州市城市体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霸州市城市体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8-18 | ||||
|
||||
各乡镇(区、办),市政府有关部门: 《2023年霸州市城市体检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霸州市城市体检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北雄安新区时“着力打造一个没有‘城市病’的未来之城”的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推动建设没有“城市病”的城市,促进城市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北省推进县城城市体检工作实施方案》(冀城建管办〔2023〕10号)、《2023年河北省城市体检评估工作方案》(冀城建管办〔2023〕42号)和《2023年廊坊市城市体检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深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体检评估工作部署,把城市体检作为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从住房开始,到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开展城市体检,探索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城市体检方法,创新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相结合的体制机制,查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影响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让群众能理解、有共识、愿参与。 二、工作目标 在河北省级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基础上,结合霸州市发展实际,在实践中探索增加特色城市指标,研究指标体系判定标准,科学准确进行城市体检。以霸州市“十四五”规划目标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生态新城、美丽霸州的总体目标,通过查找城市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隐患,找准“病灶”,开出“药方”,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有效到位的“体检+治病”系统性改进措施,抢抓机遇、发挥优势,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推动我市高质量、健康发展,形成一系列具有本地特点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全力打造京津雄区域节点城市和京南水乡文化旅游名城,以实现“十四五”规划宏伟蓝图。 三、城市体检范围 本次城市体检范围为霸州市建成区。部分指标可拓展至市域。其中住房、小区(社区)维度优先选取不同类型规模且问题短板突出的社区开展体检,选取不少于5个社区;街区维度,优先选择一批老旧商业区、老旧厂区等老旧街区所在的街道开展体检,选取不少于1个街道。 四、主要工作 城市体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7项内容:确定城市体检指标、开展社会调查、开展城市自体检、配合省级第三方体检、建立联评联审机制、及时推送体检成果、强化体检成果应用。 五、重点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确定城市体检指标。城市体检指标应保证可评价、可获取,能客观、准确找出问题短板,为城市更新提供有效支撑。构建由基础指标、霸州特色指标、专项体检指标三部分构成的城市自体检指标体系。其中,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2023年城市体检基础指标体系和省有关要求自主选择,形成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4个维度的基础指标;结合霸州发展特色、老百姓重点关切领域、政府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需求和既往体检工作,选择一定数量的指标纳入霸州特色指标体系;结合霸州发展建设实际按照省有关要求自主选择确定专项体检指标。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5日前 (二)开展社会调查。利用省级社会调查问卷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广泛开展社会调查工作。住建局统筹部署本地社会调查工作,把控总体进度,做好宣传发动;街道负责人部署本街道社会调查工作,下发宣传材料,定时上报工作进度;社区工作人员邀请居民参与调查工作,填写居民问卷并发表城市改善建议;社区调研员和相关专业机构现场调研并填报相关信息。多措并举精准识别民意,形成社会调查报告。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8月30日前 (三)开展城市自体检。按照《河北省城市体检工作导则(2023版)》《河北省城市自体检技术指南(2023版)》的要求,住建局组织推进开展城市自体检。指导相关部门、社会团体收集指标数据资料,各部门数据采集和资料整理工作应层层把关校核,准确真实上报自检数据。采用街道、社区、物业、居民共同参与的工作方式,分析城市发展现状及问题,结合社会调查结果,编制城市自体检报告。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 (四)配合省级第三方体检。积极配合省级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市数据校验复核、体检工作评估、社会调查等自体检结果进行复核,并结合反馈技术审查意见对自体检成果进行修改完善,提升城市体检质量。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 (五)建立联评联审机制。积极参加省组织召开的联评联审会,结合省级第三方体检技术服务机构反馈技术审查意见修改后报送省住建厅。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 (六)及时推送体检成果。城市自体检报告按程序报本级政府审定后,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违反涉密规定的内容除外。完善城市多部门联动机制,将城市自体检成果、省级和市级第三方体检成果推送至相关部门、街道社区,促进体检成果落地落实。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0日前 (七)强化体检成果应用。充分运用体检结果,建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巩固提升”的工作机制,将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作为城市更新重点,制定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提出城市更新意见建议,生成城市更新项目库,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城市体检工作全面推进,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在河北省、廊坊市的指导下,开展城市自体检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形成年度城市体检报告。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体检工作,按照职能分工,抓好落实,进一步细化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科室)、责任部门(科室),确保数据、资料提供及时、准确,推动城市体检工作落地落实。建立工作推进例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检查督促工作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城市体检取得实效。要正确看待城市体检发现的各类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推进整改,做到“问题快整改、工作快见效”。 (三)强化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做好城市体检工作的资金保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和广泛宣传,创新工作载体,充分利用媒体平台,采取简明易懂的方式,让人民群众关心了解城市体检工作,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
||||
附件: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