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62847/2024-00155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发布机构: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
发文日期:2024-10-09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4年10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4年10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 发布日期:2024-10-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09日-20241014日。

  电话:7288228

  通讯地址:霸州市益津中路120号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霸州市新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酸洗生产线及酸再生生产线技改项目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信安镇南霸杨路北(霸州市新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院内)

霸州市新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河北巨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在原有厂区进行改建,不新增占地面积,为适应市场需求,拟将厂内酸洗车间的1720mm带钢连续酸洗线改造为1550mm带钢连续酸洗线,在现有酸再生车间东侧新建一座两层废盐酸处理间,内设1套废盐酸处理设备,用于处理本厂内产生的废盐酸,废盐酸经处理后得到净水剂聚合氯化铁,现有酸再生车间内的焙烧炉改为备用。另外,结合厂内实际用热需求,拟将为6条酸洗线供热的115t/h天然气锅炉改为16t/h天然气锅炉。建设规模:设计处理能力为年处理废盐酸3.8t;项目酸洗线技改完成后全厂酸洗带钢产能不变,仍为40t/a

施工期:

1)废气:

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拟采取以下措施来减少作业扬尘:

①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不准乱倒。装卸、清理、装运原料和建筑垃圾时,必须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

②施工现场出现四级及以上的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施工。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扬尘污染影响较轻,且施工造成的不利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本项目建设完成之后影响就会消失,因此施工期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施工现场产生的废旧设备、技改后设备清洗废水排入厂内酸性废水处理间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用水排入厂内废水处理车间处理,最终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信安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项目施工期废水不直接排入外环境,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为进一步减少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结合施工进展,具体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a、运输车辆,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点和环境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b、加强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时间,所有高噪声设备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600之间进行施工,以减小或避免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施工噪声对敏感点影响较轻。

4)固废:

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原2#酸洗线拆除过程产生的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设备,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进驻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设备清洗干净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建筑垃圾送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

1)废气:

①废盐酸处理系统:本次技改新增的废盐酸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氧化聚合反应釜产生的氯化氢,及成品罐、废酸罐、新酸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氯化氢,一并经集气管线收集后,引入原有1套“洗涤塔+碱洗塔+25m高排气筒(DA030)”排放。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4废酸再生氯化氢排放限值。

②酸洗线技改:本项目酸洗槽、水洗槽会产生一定量氯化氢气体,钝化槽会产生少量氨气,项目酸洗槽、水洗槽、钝化槽均为全封闭式结构,槽上有PPH覆盖,与槽体用水密封,罩盖上设有排酸雾风管,酸洗槽酸雾经集气管线引入原有2#酸洗线的1套“石墨冷凝器+酸雾吸收塔+23m高排气筒DA022”排放,水洗槽酸雾和钝化槽氨气经集气管线引入原有1#酸洗线的1套“石墨冷凝器+酸雾吸收塔+23m高排气筒DA020”排放。氯化氢执行《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4中酸洗机组排放限值要求;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

本项目酸洗线焊接、破鳞工序会产生一定量颗粒物,通过在焊接工位上方设集气罩+四周设软帘,破鳞工序全密闭,将废气一并引入原有1套“布袋除尘器(采用覆膜滤料)+23m高排气筒DA023”排放。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颗粒物排放限值中轧钢抛丸、焊接排放限值。

③蒸汽锅炉废气:项目技改完成后原有115t/h天然气锅炉改为16t/h天然气锅炉,仍以天然气为燃料,蒸汽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仍直接通过原有123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中表1燃气锅炉限值。

④现有制管一车间带钢对焊工序:经集气罩(四周设软帘)+2套“袋式除尘器(聚酯滤料)+18m高排气筒(DA034、DA035)排放。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颗粒物排放限值中轧钢焊接排放限值。

⑤现有制管二、三车间带钢对焊工序:经集气罩(四周设软帘)+4套“袋式除尘器(聚酯滤料)+15m高排气筒(DA036DA037DA038DA039)”排放。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颗粒物排放限值中轧钢焊接排放限值。

⑥焊接工序集气罩未收集废气、酸洗工序集气系统未收集废气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5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水洗、钝化工序集气系统未收集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2)废水:

酸洗后水洗、酸洗机组反冲洗、酸洗机组酸雾吸收塔、废盐酸处理系统洗涤塔和碱洗塔、锅炉和软水站废水:排入原有酸性废水处理间(处理工艺:中和+沉淀+过滤)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信安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净环水池、轧机、原有轧机油雾净化系统和职工生活污水:乳化液废水、轧机油雾净化系统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厂内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厂内原有废水处理车间(处理工艺:调节池+曝气+破乳絮凝沉淀+生化处理+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信安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6-2012)及修改单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间接排放标准要求、信安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开卷机、五辊剥壳机、张力辊、吹边装置、热风干燥装置、切尾剪、卷取机、反应釜、泵类、风机产生的噪声:选购低噪设备,开卷机、卷取机、泵类通过厂房隔声,其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另外风机进出口需要采取软连接。东、西、北三个厂界噪声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南厂界噪声执行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酸洗线破鳞工序废氧化铁皮集中收集后外售;酸洗线焊接、破鳞布袋除尘器,现有制管线焊接布袋除尘器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作建材,废布袋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钝化、反应釜亚硝酸钠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酸性废水处理间污泥外售铁选厂作原料。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②危险废物:酸洗槽、石墨冷凝器废盐酸经本项目废盐酸处理系统制得净水剂后外售;钝化槽废钝化液、废盐酸处理间化验过程废液、废试剂瓶装于密闭塑料桶内,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公众参与:采取报纸、网络公示、张贴公告、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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