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62847/2024-00158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发布机构: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
发文日期:2024-10-11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4年10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4年10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 发布日期:2024-10-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011日-20241016日。

  电话:7288228

通讯地址:霸州市益津中路120号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霸州市扬芬港镇万庆五金加工厂家居用品生产项目

霸州市扬芬港镇褚东村

霸州市扬芬港镇万庆五金加工厂

河北巨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购置裁切机、折弯机、打孔机、冲压机、焊机、抛丸机、喷淋线、喷涂线等35台(套)。年产家居用品50万套(置物架30万套、衣帽架20万套)

(1)废气:

①焊接烟尘:在焊接工位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粉尘,废气通过密闭管道送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其他)二级标准要求。

②抛丸粉尘:通过密闭管道引入1套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二级标准要求。

③喷涂废气:经集气管线收集后通过密闭管道引入“1套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

烘干、固化工序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家具制造业工业标准要求。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1、表2中新建炉窑标准及《廊坊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廊环[2020]29)

无组织废气:项目通过加强车间密封性来减少废气逸散。经预测,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他企业要求、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①水洗废水:1座5m3/d污水处理设施。经“调节池+破乳气浮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好氧生物池+过滤器”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洗涤用水标准。

②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水量少、用于厂区泼洒地面抑尘。

(3)噪声:

生产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选购低噪设备、厂房隔声、风机软管连接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废金属料、焊渣、废钢球、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布袋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塑粉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

②危险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炭;废除锈槽渣槽液;废四合一清洗剂包装桶,废磷化槽渣槽液,废磷化剂包装桶;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分别集中收集于密闭塑料桶或托盘内,于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满足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③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本)中第四章“生活垃圾”中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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