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①焊接烟尘:在焊接工位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粉尘,废气通过密闭管道送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二级标准要求。 ②抛丸粉尘:通过密闭管道引入1套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③喷涂废气:经集气管线收集后通过密闭管道引入“1套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 ④烘干、固化工序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家具制造业工业标准要求。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中新建炉窑标准及《廊坊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廊环[2020]29号)。 ⑤无组织废气:项目通过加强车间密封性来减少废气逸散。经预测,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他企业要求、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①水洗废水:1座5m3/d污水处理设施。经“调节池+破乳气浮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好氧生物池+过滤器”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洗涤用水标准。 ②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水量少、用于厂区泼洒地面抑尘。 (3)噪声: 生产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选购低噪设备、厂房隔声、风机软管连接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废金属料、焊渣、废钢球、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布袋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塑粉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 ②危险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炭;废除锈槽渣槽液;废四合一清洗剂包装桶,废磷化槽渣槽液,废磷化剂包装桶;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分别集中收集于密闭塑料桶或托盘内,于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满足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③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本)中第四章“生活垃圾”中的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