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62185/2024-00180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4-08-19文  号:(2024)34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霸州市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霸州市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8-19

各乡镇(区、办),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和《廊坊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坚持依法规范的办事水平,按照分工职责和工作要求,逐项推进并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年度任务。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霸州市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各单位要对照《霸州市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开展自查整改根据本单位所涉及的工作任务,对每一项内容细化责任,明确到人,持续推进,逐条逐项查漏补缺,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结合本单位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抓紧完善应公开内容,通过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公开。请各单位分别于9月30日前、11月30日前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附件:《霸州市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霸州市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项目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项目投资领域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相关信息;

2.加大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宣传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相关信息公开力度。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持续推进

消费和外经贸领域信息公开

1.做好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家具家电、文化和旅游、教育、体育、养老、家政服务等领域消费支持政策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

2.提高涉外制度公开质量,有针对性做好外资企业的政策信息服务工作,助力外贸企业决策;

3.稳妥有序推进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优势产业提升、标准提升五大行动相关信息公开,做好政策发布及解读。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民政局

持续推进

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

1.公开各级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市县两级做好本地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

2.抓好税费优惠政策信息公开,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态,及时跟进更新公开;

3.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公开,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

4.加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公开力度,集中公开相关政策文件清单。

市财政局

持续推进

 

项目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

1. 聚焦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改革等关键领域,采用图文、视频、新闻发布、媒体采访等多种方式,持续做好重要政策信息宣传

2. 积极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相关内容宣传引导,加强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信息公开,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知晓和用足用好利农惠农政策。

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区、办)

持续推进

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1. 主动公开重大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项目立项及实施情况,分阶段就项目推进情况开展宣传报道,接受群众监督;

2. 精准公开援企稳岗扩就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的公开工作;

3. 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

4. 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召回、医保监管、疫苗监管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

5. 加强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探索建设征地信息可视化地图检索功能;

6. 加强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口袋公园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持续推进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各级政府和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方式,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

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市交通运输局

持续推进

现代商贸物流领域信息公开

聚焦打造现代商贸物流发展高地,及时主动公开实施“六大行动”相关政策措施、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

市商务局、市商贸物流办

持续推进

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域信息公开

1. 聚焦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主动公开发布京津冀产业协作、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方面新进展;

2. 加大交通、旅游、医疗、康养、政务服务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信息公开。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

持续推进

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行政机关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并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及时公开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运行程序、运行结果等,全面推进机构职责法定化、权力运行公开化。

市委编办,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持续推进

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与公众参与

1. 探索推行重大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围绕重点领域分解落实部门责任,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编制公开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目录,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方式、渠道;

2. 对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将公众参与作为决策及执行的必经程序。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持续推进

行政执法公开

具有执法权的部门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地报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统筹推进信用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促进规范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区、办)

持续推进

依申请公开

规范办理程序

1. 贯彻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规范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32号)要求,加强沟通,及时办理,准确答复,提升申请人满意度,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率和纠错率,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2. 落实依申请公开权利滥用约束机制,加强政府与法院联动。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转相关单位研究处理。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持续推进

依申请公开

畅通申请渠道

1. 进一步扩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确保“网络申请”“邮政寄送”“当面提交”等主要渠道畅通;

2. 鼓励各级政府部门依托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功能;

3. 适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南内容,提高群众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便捷度和实效性。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9月底前

政策宣传解读

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

1.政策解读应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

2.各部门代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起草的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报审文件时一并报送解读材料,起草部门认为政策文件不属于解读范围或无需宣传解读的,在报审文件时需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由市政府办公室研究确定是否需要宣传解读;

3.市政府各部门以部门名义制发的政策文件,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进行宣传解读,但规范性文件必须解读。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持续推进

提升解读质量

1.解读材料以文字形式制作的,杜绝起草说明形式,需要通过“一问一答”介绍重大政策性文件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内容;

2.在文字解读的基础上,探索灵活多样的解读形式,制作图表、图解、漫画、音频、视频等解读产品,通过案例讲解、数据呈现等形象化、通俗化方式进行解读,纯文字解读篇数不得超过发布总解读篇数的80%。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持续推进

政策宣传解读

加大解读力度

1.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策宣传解读第一解读平台作用,及时发布重大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

2.对涉及全市重大民生问题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政策性文件,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带头解读一次;

3.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协调联动,以例行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加强政策解读的二次传播,引导社会预期。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持续推进

回应社会关切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处置台账管理,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维护政府公信力。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持续推进

惠企政策宣传

结合扎实开展“走访解促”、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分工职责及惠企政策宣传试点建设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转发惠企利民政策通的宣传稿件,扩大知晓范围,深入一线开展惠企政策宣传和企业帮扶专项行动、助企纾困。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2024年底前

平台建设

政务公开专区

1.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指南》河北地方标准,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按要求设立政务公开专区,立足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宣传解读、办事咨询答复等功能实现;

2.在政务公开专区设立“河北惠企利民政策通”“廊坊市政企直通车”宣传平台,专人讲解,为进入大厅办事企业群众提供政策获取与使用服务。

市行政审批局,各乡镇(区、办)

2024年底前

平台建设

政务新媒体

1.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规范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规范发布内容、保证发布频次,严禁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内容、领导人名字写错等问题;

2. 所辖地区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发布内容最长两周更新,在收到整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整改;

3. 账号发生变更的7日内需在省政务新媒体平台对账号的注销关停、迁移、更名等情况进行报备;

4.关停功能相近、群众关注度和利用率低、反复被通报、无力维护的账号,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水平。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持续推进

政府网站

1.持续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政府网站首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采用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推荐的版面设计和内容,推进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强化内容保障,确保栏目内容系统完备;

2.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后要进行读网检查。建立完善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机制;

3.未按要求完成适老化无障碍功能改造的,年底前完成。

市融媒体中心、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4年底前

优化政务服务

政务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全过程管理。各级部门要规范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

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区、办)

持续推进

优化政务服务

拓展政务公开渠道

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政务公开专区、新闻发布会等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区、办)

持续推进

推动集成式、一站式公开

1.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实现第一批高频、面广、问题多的“一件事”高效办理;

2.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高效受理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和在线办理指导等诉求;

3.建立健全“接诉即办”机制,更好发挥热线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窗口作用。

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底前

基层政务公开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1.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层政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衔接协同,方便群众知晓和监督;

2.市(县)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本领域、本系统基层政务公开的指导和监督。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办)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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