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62185/2022-00498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2-11-23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霸州市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霸州市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1-23

 

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经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4日,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1.胜芳镇红光街鸿昇北区4号楼2单元。

2.胜芳镇凤凰城小区22号楼2单元。

3.霸州镇牛业庄村今麦郎仓库。

4.霸州镇鼎盛国际小区5号楼1单元。

 

特此通告。

 

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