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62185/2021-00440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08-23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霸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霸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8-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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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确保在发生辐射事故时,按事故等级及时采取必要和适当的响应行动,控制和减轻事故后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河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廊坊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廊坊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霸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霸州市行政区域内辐射事故的应对工作,主要指除核事故以外,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或放射性物质及射线装置造成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件。主要包括: (1)核技术利用单位发生的辐射事故; (2)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辐射事故; (3)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外,但已经或可能对我市空中、陆地、水体、大气、农作物、食品和饮用水产生影响的辐射事故; (4)国内外航天器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坠落造成环境辐射污染的事故; (5)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 四、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由总则、辐射事故分级、核技术应用情况、 应急组织及职责、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状态终止和恢复措施、应急保障、培训和演练、责任追究、附则等共11个部分组成。 (一)总则。由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应急原则、应急任务、适用范围和预案体系等内容组成,确定了《应急预案》基础和原则; (二)辐射事故分级。按照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并对各级别事故具体量化指标进行了详细阐述; (三)核技术应用情况。对我市行政区域内核技术应用单位存在的风险现状进行详尽分析; (四)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霸州市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中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和应急处置工作组担负的职责; (五)应急响应。由应急启动原则、信息报告、启动程序、指挥和协调、联络与信息交换等部分组成; (六)应急处置。包括应急响应处置程序、步骤及安全注意事项;(七)应急状态终止和恢复措施。包括应急状态终止条件及终止后的总结具体工作; (八)应急保障。包括资金、设备、制度、信息保障,维持应急能力建设; (九)培训演练。广泛开展辐射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十)责任追究。通过责任追究,督促各涉项职能部门和单位履职尽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政策文件: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霸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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