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62185/2021-00257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02-08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霸州市推进建立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试点工作 |
霸州市推进建立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试点工作 |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2-08 | ||||
|
||||
2021年霸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按照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工作部署,为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我市根据《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省级试点工作。组织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主要工作任务、工作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在全市开展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试点工作。制定了《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办法(试行)》,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向社会公众征求行政决策意见,我市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试点工作不断推进。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