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62185/2022-00271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07-0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对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惠民工程容缺办理临时施工许可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对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惠民工程容缺办理临时施工许可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7-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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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原因 用地批准手续(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条件,该手续一般用时较长,导致施工许可证的办理也相应滞后,从而影响项目开工进度。因此,对于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惠民工程,我们制定了《关于对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惠民工程容缺办理临时施工许可实施方案》,对用地批准手续进行容缺办理,以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早日投入使用,尽快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堵点、卡点。 二、主要内容 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惠民工程项目办理施工许可的其他要件齐全、但缺乏用地批准手续(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时,签订《临时施工许可意见容缺承诺书》,即可取得临时施工许可意见先行开工建设。临时施工许可批准手续有效期为90个工作日,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补齐补正用地批准手续,申请正式施工许可证。 三、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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