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62185/2023-00420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11-19 | 文 号: | (2023)75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名 称: |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1-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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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区、办),各相关部门: 根据《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政务公开工作被列入廊坊市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各单位要对照《廊坊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开展自查整改。根据本单位所涉及的工作任务,对每一项内容细化责任,明确到人,逐条逐项查漏补缺,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结合本单位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抓紧完善应公开内容,通过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公开。各单位要于12月9日前补发应公开信息,完成《霸州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自查整改,迎接廊坊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政务公开考核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考核材料(网页截图或照片)上报时间为12月6日前,只需将考核资料电子版报送霸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迎宾大厦715房间)或发送到政府邮箱。 附件:《廊坊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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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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