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11月修订)

为更好地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分类
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其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其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目录》编排体系 
(一)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目录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单位

类别

公开

内容

公开

形式

公开

时限

公开

范围

公开

程序

责任

部门

详细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所管辖单位、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
1.主动公开范围。退役军人事务局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主动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地点:霸州市档案局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开放时间:法定工作日。
3.主动公开时限。各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可以向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退役军人事务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是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需要征求第三方意见的,第三方收到征求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
第三,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第四,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六,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四、    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表

机构

名称

办公

地址

办公

时间

联系

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

邮箱

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霸州市新华北路2099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
0-1730

0316-7861022

0316-7211921

bzstyjrsw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