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2021年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为保障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排查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现将《2021年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请遵照执行。 霸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10日 2021年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保障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排查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商场超市、宾馆旅店、美容美发、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提高我市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二、整治时间和范围 整治时间为:2021年9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 整治范围是:霸州市市区和胜芳镇主城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是否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毒设施运转是否正常,消毒记录是否齐备,公共场所机械通风、换气运行情况; (二)公共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检测报告。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公共场所经营者进行整改,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确保公共场所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四、组织领导 市卫生健康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执法大队要认真研判形势,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一线指挥调度解决问题,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全力抓,按照职责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迅速掀起专项整治工作新高潮。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工作贯穿到整治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宣传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提高广大市民的卫生意识,形成人人关心、积极参与的大好局面。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点面结合,采取正面引导和问题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跟进报道,强化氛围营造,全面推动整治行动不断深入。 (三)周密安排,严格管理。执法大队要按照方案要求,周密安排部署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对所辖公共场所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及时将名单报卫生健康局,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取缔。要建立公共场所整治的基本台账、存在问题台账、整改追踪台账和行政处罚台账,及时掌握整治进度与效果。 (四)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执法中队要坚持科学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执法人员的责任,强化日常卫生监督,对无证经营户要督促其进行办证。 (五)依法行政,长效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来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形成。 附件:霸州市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霸州市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国 市计生协副主任科员 副组长:邱国伟 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谢慧清 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段瑞华 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宁 丹 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吴雪辉 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公共场所一中队中队长 孙 鹏 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公共场所二中队中队长 王 巍 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公共场所三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宁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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